浙江省民宗委部署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
为推动中央六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国宗发〔2012〕6号)的贯彻落实,省民宗委按照国宗局的总体部署,在连续三年开展以“慈爱人间·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活动基础上,继续巩固成果,部署开展今年的宗教慈善周活动,要求各级民宗部门和宗教团体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抓好学习培训。要通过政策辅导、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宗教界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六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和《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相关政策法规汇编》等,认真学习宗教慈善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宗教界依法依规加强规范管理、争取优惠政策、开展慈善活动。
二是要突出重点领域。要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在“五水共治”活动中开展宗教慈善公益活动,与民族村结对,共同开展污水治理和水源地保护工作。要结合各地和各宗教实际,发挥各宗教原有公益慈善项目优势,积极开展各类扶贫济困活动。要推动宗教界开展精准扶贫,针对贫困地区留守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一对一结对,手拉手帮扶,真扶贫、扶真贫,打造扶贫公益品牌。要支持宗教界开展定点扶贫,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帮扶形式,直接帮扶到县到村。要鼓励宗教界通过捐款捐物、慈善义卖义演、建立扶贫志愿服务队伍等方式,从身边弱势群体帮起,从身边困难事办起,为营造友善互助、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共同编密织牢社会生活安全网做出贡献。
三是要加强正面宣传。要深入挖掘宗教界在从事公益慈善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面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要积极协调新闻宣传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宣传报道宗教界开展的各类慈行善举和正面典型,以及宗教慈善为社会救助、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看待宗教公益慈善,为宗教公益慈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鼓励各宗教依托内部刊物、门户网站等载体,通过设立专栏、专题等形式,宣传推广宗教公益慈善的好形式、好做法和好经验。要着力推动慈善文化进宗教团体、进宗教院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着力提升宗教界的慈善意识,强化慈善理念,调动宗教界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宗教界营造关心公益、乐于慈善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推动研讨交流。要鼓励宗教界围绕如何破解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如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等问题,通过举办研讨会、座谈会、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研讨,促进交流,积极探索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途径与方式,深化宗教界对公益慈善的认识。要支持宗教界加强横向交流互动,加强与社会其他公益慈善组织的交流合作,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分享经验、凝聚共识,达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