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梵语“贫婆那”,指挂单接众可以安僧办道的大寺院,许多僧众合聚共住一处,犹如大树丛丛聚处,得名“丛林”。
又,“丛林”是喻草木之不乱生乱长,表示寺院有严格的规矩法度的意思。
“丛林”通常指禅宗寺院而言,故亦称“禅林”,但后世教、律等各宗寺院也有仿照禅林制度而称丛林的。中国禅宗从曹溪慧能后,四传至于怀海,百余年间禅徒只以道相授受,多岩居穴处,或寄住律宗寺院。到了唐贞元、元和间(785—806),禅宗日盛,宗匠常聚徒多人于一处,修禅办道。江西奉新百丈山怀海以禅众聚处,尊卑不分,于说法住持,未合规制,于是折衷大小乘经律,创意别立禅居,此即丛林之始。
现今佛教寺院中的丛林制度,并不是自古就如此的。在隋唐之时,只有“寺”和“兰若”之分。寺的建立要经过政府许可,所谓“敕建”寺的名称要由政府颁发,寺中设首座,寺主、维那,称为三纲,是要由政府任命的,兰若的性质,仿佛近代的茅蓬,只供少数人居住的,兰若也叫做佛堂。到了唐末,由于禅宗衣法相传的习惯,于是寺院的住持有了世代之分。然而这时宗派的修行,随主持而变易,住持个人所传承的法派与寺院主持的世代无关。到了元宪宗时分天下寺院为禅、教、律,各守其业,不相变易;于是法派与寺院成了固定的关系。这就是明清时代汉地十方从林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丛林,依传法对象的不同,大致可分三类:
法系丛林:师家依法系传法给弟子的寺院。
子孙丛林:以自己所剃度的弟子担任住持,也就是住持采师资相承的世袭制者。
十方丛林:广招天下高僧大德为住持,而不由徒弟继承的寺院。由十方僧伽中公选戒德品学兼优的贤能充任住持的寺院,又称作十方传贤寺院。
在丛林,殿堂有东单、西单之分,人事有序职、列职之别。
西单:为十方云水僧、各堂口职事、念佛堂等。
东单:为重要团体,例如:佛学院、禅堂之僧众。
丛林的一切作息活动,都有赖于职事来维持,职事人员的多寡,各依其规模建制大小而定。一寺之中以住持为全寺诸堂之首,住持之下,有序职、列职的分别。
序职:大都是以老成持重,有德学者任,有位无职。如:首座(座元)、西堂、后堂、堂主、书记、悦众等。
列职:序职后,有办事能力,领一职务者,即是列职。如:都监、副寺、维那、知客、藏主、庄主、库头、汤药、侍者、殿主、行堂头、参头、寮元、照客等。 序职依学业、道业、事业三业评量考核序级。列职依各人行政职位而定,一方面尊重资深者,保持佛门伦理;一方面鼓励后进者,提振组织的朝气。也就是说入门不久的人可以因表现良好、贡献卓越,被赋予较重要的职务;而谨守本分者,也可以经由年资累积,在团体中受到应有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