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商业浪潮中反思:明晰僧团的根本职责

 

佛教在商业浪潮中反思:明晰僧团的根本职责

 

□济群法师

编者按:在世人的心目中,寺院乃红尘不到之地。事实上,在这个开放的时代,寺院要保持自身的神圣性和纯洁性并非易事。所以说,佛教也同样存在着何去何从的抉择:是与时并进,还是闭关自守?由此还衍生了更多的具体问题。苏州戒幢佛学研究所所长济群法师就寺院经济的来源和使用,到僧人对待财富的正确态度等等事关佛门未来发展与自身建设的问题阐释了自己的见解。

 

关于寺院的经济来源

在早期的佛教僧团,僧人遵循传统的乞食制度,物质生活非常简朴。而中国传统的寺院,经济来源主要靠信徒的布施。同时,寺院早晚普佛,为信徒消灾或超度,也能获得一些供养。除此而外,许多寺院还拥有山林、土地等寺产,尤其是禅宗寺院,地处山林,僧人通过农业生产自给自足,农禅并重。百丈禅师“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名训,便是禅家生活的典范。

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地处名山大川的寺院都成了游览景点,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寺院的经济收入。除经忏佛事和信徒供养比以往更丰厚之外,寺院又增添了门票和服务行业的收入。寺院收入因此有了一定的稳定性,并获得了经济自主权。即使没有信徒的供养,也能维持寺院的基本开支。

寺院收取门票的确是我国大陆“文革”后寺院恢复宗教活动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其中涉及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十年浩劫中,只有一部分寺院作为名胜古迹保留下来,并转入文物和园林管理部门,成为养活许多职工的国家事业单位。因此,寺院收取门票是“文革”后遗症之一,是一种扭曲的现象。但从当时来看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宗教政策落实以来,许多寺院虽被教界逐步收回,但大部分又被当地政府列为旅游景点开放。这就需要招收大批工人以维护环境卫生及管理方面的工作,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而寺院大多为古建筑,每年都需要大量的维修资金。仅这两项,没有门票收入就无法维持。否则,寺院的旅游业恐怕也就无法展开。事实上,不仅是佛教的寺院,包括道观、清真寺等宗教场所,往往也同时是开放的景点,也都在收取门票。

作为寺院来说,如果能够将这样的收入合理支配,除保障寺院维修等各项基本开支外,将多余部分用之于慈善和弘法事业,以此造福社会,那么门票也算是用得其所。从另一方面来说,现在到寺院的有相当部分是游客,大多还没有支持公益事业的觉悟,买一份门票,也可作为间接的参与。

服务行业是旅游点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寺院所特有的。宗教政策落实之初,寺院刚从有关部门接收过来,管理工作尚未到位。于是部分寺院便让僧人直接参与服务工作,这种现象至今还没有完全杜绝,尤其是在一些内地寺院。如果僧人长期从事服务工作,僧宝的形象能建立起来吗?而频繁接触社会,自身修行更会受到一定的干扰。因此,僧人直接从事服务行业,绝对是不合适的。

如果从方便大众的角度出发,寺院成立一些相关的服务行业,由在家信徒来从事经营,倒也未尝不可。同时,寺院也可将此作为弘法的一种方式,如以素食馆来推广素食,以佛经流通处来普及佛法,但决不能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传统的经书流通方式主要是捐款助印和结缘流通。佛像代表着佛宝,佛经代表着法宝,自然不能以世间的金钱来衡量,更不能作为商品来买卖。但捐款助印和结缘流通毕竟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基本只能面向教内的信徒。设立佛经流通处,可以使更多的人有缘接触佛法;而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也可以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经书流通。再者,现代人有这样的心理,对于免费赠送的法宝往往不知珍惜。所以现在的佛经流通,除免费赠阅的传统外,也开始采取有偿流通的方式。对有些人而言,佛经通过结缘的方式才能保有它的神圣性;对另一些人而言,唯有花钱请来法物才认为是有价值的。所以,我觉得关键不在于免费还是收费,而是看出发点在哪里,看采用哪种方式的弘法效果比较好。只要目的不是为了盈利,不妨两种方式都用。

寺院的经济独立,在一般人看来似乎应该是件好事。有了稳定的收入之后,出家人就不必为衣食操心,能够安心办道,而寺院也有实力从事弘法事业。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经济独立并不是凭空而有的,而是付出了相应的代价。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僧人必须忙于应酬、接待、管理等各种相关事务,不仅影响到个人的修学,也影响到整个僧团的精神面貌。

另外,寺院的经济独立,也使得僧团摆脱了对居士的依赖。在以往经济不独立的情况下,僧团与社会乃是施主与福田的关系,这就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并促进了佛教的健康发展。台湾教界之所以能将弘法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甚至大有竞争之势,经济不能自给也是原因之一。只有道风和修行好,弘法活动开展得好,寺院才能吸引更多信徒;而信徒多了,供养丰厚了,又能促进弘法活动的开展。相反,大陆的很多寺院经济非常独立。因为寺院拥有独特的人文及自然资源,所以通过旅游及服务行业来获得经济收益,显然要比开展弘法活动,以良好道风来吸引信众供养更直接、更简单。于是从事旅游及服务行业反而成了某些出家人的基本职责,从而忘却了出家人“弘法为家务”的本份。需要警惕的是,长此以往,很可能使僧团失去教化社会的功能,从而丧失其不可替代的功用,成为一个世俗的团体。

走向社会与世俗化是两个问题。关于这一点,首先要明确的是,作为僧团的根本职责是什么。也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才能在走向社会的过程中避免世俗化的倾向,而在保持佛教主体性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僧人不仅要追求解脱,更要担当民众的精神导师。正因为如此,僧宝是人间福田。僧伽布施信徒以法,施主供养三宝以财,这就使佛法有更多的机会普及到民间。而僧伽在接受供养的同时,也是在提醒自己对社会负有什么样的使命。在南传佛教地区,佛教非常普及。过去我们总以为,小乘佛教只是自了汉而已,唯有大乘佛教才能普度众生。事实上,在泰国、缅甸等地,佛教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远远超过汉传地区。究其原因,应该和僧团依赖于民众的供养有相当关系。所以,僧团依赖供养而生存,对佛法的推广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

在佛教中,比丘又名乞士,顾名思义便是以乞食为生:一方面是乞食以资色身,一方面是乞法以资慧命。而证得阿罗汉果位才为应供,即有资格接受供养的人。相比之下,凡夫僧为了资养色身,堪能办道,当以惭愧心接受供养。

从另一角度来说:只要是真正追求解脱的出家人,就可以接受供养,因为他们已放弃世俗追求而献身于觉悟之道。在早期的印度,各种宗教师大多奉行乞食的方式,而沙门乞食是倍受人们尊重的。但如果出家发心不正,不能住持并弘扬佛法,而又品德恶劣或贪着供养,这种人就没有资格接受供养。

经忏是诵经和忏悔的结合。佛教传入中国后,祖师大德们依据大乘经典中的忏悔法门编写了很多忏法,以此作为个人修行的前方便。因为罪业不曾忏净之前,修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障碍。其后因民众的需求,经忏也逐渐开始用于为他人祈福消灾或超度亡灵。这本是僧人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并非贸易关系,更非生财之道。

但随着这种需求的普及,经忏也逐渐变质。教界还出现了专门从事经忏活动的经忏僧、经忏道场,以此谋取利益。久而久之,不仅会荒废自身的修行和道业,还会在不知不觉中沾染商人习气,甚至由追求解脱转向追求金钱。经忏道场多半道风不好,僧人腐化现象也非常严重。所以说,将经忏作为明码标价的贸易活动,是违背佛教精神的。

 

来源:20120730日 法音(文:济群法师) /佛教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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