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作安:我国宗教状况的新变化

王作安:我国宗教状况的新变化

 

来源:《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4-11-06 /中国民族宗教网

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宗教问题,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必须深入研究社会转型时期宗教状况的新变化,准确把握现代化进程中宗教发展的新趋势。本文试图概括我国宗教状况新变化的一些重要方面,并做些简要分析。

  一、信教人数持续增长

  我国到底有多少人信仰宗教,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通常的说法是大约有1亿多人信仰各种宗教,这仅仅是一种统计加估计的结果。佛教、道教在我国社会有着悠久的传统和深厚的基础,但这两个宗教,在家信教的人无法准确统计。对于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从理论上讲是可以统计的,但这些宗教的状态存在一些复杂敏感的问题,准确统计也比较困难。尽管如此,对于二三十年来,我国信教人数不断增长的判断,几乎没有人持怀疑态度。

  据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统计,基督教信教人数为1600万,与新中国建立初期的70万相比,增长速度十分迅速。这个统计数字不包括那些不进经政府登记批准开放的教堂(活动点)的基督徒,因此基督徒的实际数量比这个统计数字要大。据一些地方的调查,不进开放教堂活动的基督徒还是少于在开放教堂参加活动的基督徒。国外有的机构宣称中国有6000万到8000万基督徒,是毫无根据的臆测,或者纯粹是炒作。

  据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统计,我国有天主教徒550万,这个数字包括了受天主教地下势力影响的教徒。我国天主教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教徒家庭世代相传,稳定性比较强。尽管天主教徒数量的增长速度不能与基督教信徒数量的增长速度相提并论,但与新中国建立初期的300万天主教徒相比,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在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有10个,这些少数民族的人口约有2100万,考虑到在这些少数民族中确认穆斯林的敏感性,一般就以民族人口数量等同穆斯林数量。事实上,在这些少数民族中有些人并不信仰伊斯兰教,因此穆斯林的数量应当略少于民族人口数量。随着这些少数民族人口的稳步增长,穆斯林数量也不断增加,这应当是不争的事实。

  在我国影响最大的一个宗教是佛教。和尚、尼姑、居士和皈依弟子的数量可以统计,但对在家信教的人数则难以统计,一般认为这是一个较为庞大的人群。这些年来,许多地方都在重建和新建庙宇,小寺小庵像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烧香拜佛的人很多,香火很旺,名人信佛也产生了示范效应,成了一个令人瞩目的社会景观。可以说,我国佛教正处在复兴之中。

  与佛教相比,道教的发展不那么引人注目。但道教有深厚的传统文化根基,与民间信仰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普通民众中仍然具有相当生命力,其发展潜力也不容忽视。

  我国宗教信仰者出现较快增长的势头,原因十分复杂,是各种因素交互影响的结果。以下三个因素最值得关注:一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纠正了迫害宗教的极端做法,重新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恢复宗教组织活动,开放宗教活动场所,人们可以公开信奉宗教,自由表达宗教信仰。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我国宗教信徒数量增长很快,主要是一种恢复性增长。此后经过持续不断的宣传和教育,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日益深入人心,社会各界对宗教的看法发生了较大变化,更加理性和客观,也更加愿意从积极的角度来看,排斥和歧视宗教信仰者的现象大大减少,宗教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持续改善,越来越宽松。二是社会深刻变革使宗教获得新的发展空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与之相适应,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价值观念趋于多元。面对社会的急速变化,不确定因素增多,人们心理压力加大,有的人出现困惑、焦虑和不安。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受到冲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伦理信条要得到广泛认同,尚需相当长的过程。那么,宗教作为一种重要的价值系统,其吸引力重新得到彰显,社会影响力不断上升。三是对外开放条件下,国外宗教的影响越来越大。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出现了全球宗教复兴势头,传统宗教得到振兴,新兴宗教不断涌现。凭借着新技术的力量,宗教的传播更加便利,发展更加迅速。伴随经济全球化而来的,不仅是资金、项目和技术,还有文化、思想、观念和宗教信仰的大交流大碰撞。国外许多宗教组织把中国看作是当今世界最大的信仰市场,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进行传教布道,提高对中国信仰市场的占有率。一些西方国家,一方面以宗教自由为名对我国施压,对中国迅速崛起实施软遏制;另一方面大力支持向我国输出西方传统宗教,希望能对崛起的中国实施再塑型。可以这么认为,我国近30年来信教人数的快速增长,并不是在封闭环境中出现的,而是与全球宗教发展息息相关。当然,我国宗教出现增长的势头的原因十分复杂,以内因为主,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二、我国信教群众结构明显变化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十几年里,我国各宗教我国信教群众结构呈现出五多的特点:年龄上以老年人居多,性别上以妇女居多,文化程度上以低文化水平居多,在城乡分布上以农村我国信教群众居多,在区域分布上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居多。这与新中国建立后经济社会的变化和宗教遭遇的经历有关,从而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出现的恢复性增长中呈现出这些阶段性特点。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调查表明,我国信教群众结构正在发生较大变化,五多的特点逐步消解,朝着均衡化方向发展。中青年信教的人越来越多,在我国信教群众中的比例持续上升。由于中青年我国信教群众的文化程度普遍比老年我国信教群众高,加上一些高学历人员信教,我国信教群众的平均文化程度逐步提高。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和城市居民信教人数增多,城乡我国信教群众分布一头沉的格局正在被打破。我国信教群众的职业分布更加广泛,除工人、农民外,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当中,也有人陆续加入信教者队伍,宗教走进了更多的社会阶层。在区域分布上,经济发展较快的东部沿海地区,宗教也呈现出较快增长势头。从趋势来看,随着我国信教群众中知识分子、高收入者、城市居民和中青年比例的增加,将会对我国宗教的生存状态和发展前景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我们过去认为,人们信仰宗教最主要的根源是贫穷和愚昧,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的普及,宗教信仰很快就会淡化。现在看来,这种认识不仅过于乐观,也流于简单。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并不是宗教不断走向消亡的过程,而是宗教不断调整自身、改变形态的过程。从原始宗教到民族宗教到国家宗教再到世界宗教,宗教经历了漫长而又复杂的变化。宗教形态的演进,不是宗教衰竭的表现,而是宗教对社会形态演进的一种适应,是宗教自身的调整、改造和升级。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的宗教不仅没有式微,还出现强化势头。即便有的传统宗教在一些国家出现退潮,其他宗教或者新的宗教很快就会跟进。我国正处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现代化进程不仅不断改变着人们的物质生活方式,也不断改变着人们的精神生活方式。市场经济鼓励竞争,它一方面给人们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可能,另一方面也给人们带来更大的压力和风险。在竞争中处在弱势地位的人,会感到命运的无常和社会的无情,心理失去平衡。在竞争中获得成功的人,对前景也有不确定感,怕遭遇滑铁卢,得而复失。也就是说,不管是富有的人还是贫穷的人,都有可能信仰宗教。过去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道德信条和伦理规范已经不太管用,而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体系的培育尚需要相当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信仰真空和价值混乱。宗教通过宣讲教义,引导教徒摆脱物质诱惑,化解焦虑和不满,达到心理平衡和内心安宁,宗教的这种教化功能不仅对信众有教化作用,对一部分不信教的人也会产生吸引力。人生在世,需要有精神寄托,不信这个就信那个,尤其是当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后,人们会更加重视得到精神上的满足,追求自身需要的精神生活,探寻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这种情况下,宗教就成为一个重要选项。由此可见,物质财富的多与少,文化程度的高与低,都不是人们是否信仰宗教的终极因素,需要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中以及人对生命意义的追寻中来思考这个问题。

  三、宗教格局面临冲击

  我国是一个多宗教国家,除道教是土生土长的之外,其他主要宗教都是历史上由国外引进或者传入的。至近代随着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大规模传入,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五大宗教共存、民间信仰和少数民族原始信仰大量存在的基本格局遂告形成,并一直延续到现在。

  纵观中国历史,国外宗教传入都是在相对开放的条件下发生的,汉代有佛教的传入,唐代有伊斯兰教和天主教的传入,鸦片战争后有天主教、基督教的大规模传入。当然,这种开放,有的是主动开放,有的是被迫开放,有的是向西开放,有的是向东开放。当前我国正处在历史上最为开放的时期,不是被动开放而是主动开放,并且朝着更高层次、全方位开放的格局发展,对外联系更加紧密,对外交流更加频繁。在这种情况下,国外宗教传入我国是早晚都要发生的,事实上也正在发生。除我国现存五大宗教外,其他一些传统宗教,如东正教、犹太教等,或者新兴宗教,如摩门教、巴哈伊教等,都对到中国传布怀有强烈兴趣,近二三十年来,有的宗教一直在致力于到我国建立组织,发展教徒,扩大影响。尽管目前还没有对我国现有宗教格局形成重大冲击,但假以时日,其影响会日益显现出来。

  当前我国各个宗教都获得了发展,有的发展很快,有的发展不那么快,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性。其中有三个现象值得我们特别关注:一是佛教作为我国最重要的传统宗教,在传统文化复兴中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青睐和支持,佛教文化活动十分活跃,对佛教发生兴趣的人越来越多,社会影响日益扩大。二是基督教经过长期磨合,开始融入中国社会,对时代变化的适应性强,具有强烈的传教冲动,同时又得到西方社会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三是曾经式微的民间信仰,在我国一些地方重新抬头,恢复很快,受其影响的群众数量相当庞大。随着这些现象的发展,我国宗教生态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有待于我们密切关注和研究。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宗教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区域分布特点。汉传佛教主要分布在汉族地区,藏传佛教主要分布在西藏、其他藏区和内蒙古地区,南传佛教只分布在云南。穆斯林聚居区主要分布在西北各省、自治区,在中部和东部有一定数量的穆斯林散居。道教和天主教、基督教也主要分布在汉族地区。新中国建立后,由于实行计划经济和严格的户籍制度,人们被固定在土地上和单位中,人口极少流动,宗教的这一区域分布特点得以保持。现在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经济代替了计划经济,农民大量离开土地进城,人才单位所有制被打破,人才跨区域大范围流动。这些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对我国宗教的区域分布产生了明显影响。随着劳动力和各种人才的流动,信仰各种宗教的人也开始了迁徙,基督徒从东到西、穆斯林从西到东,从事劳务、经商和投资。西北地区穆斯林聚居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基督教聚会点。东部地区穆斯林数量不断增加,有的地方从西北来的穆斯林数量已经超过当地穆斯林数量,有的地方以前没有穆斯林现在出现了穆斯林集中居住的情况。浙江义乌就是典型的例子,那里以前几乎没有穆斯林,自形成我国著名的小商品集散地之后,中东一些国家和我国西北地区的穆斯林前去经商,现在已有约2万穆斯林生活在那里,被人们称为当代中国东部新番坊。随着信徒的大范围流动,一些宗教的传教范围不断扩大,跨区域传教活动日益活跃。中东部地区有的人被藏传佛教的神秘性所吸引,把西藏或者其他藏区的活佛、喇嘛请过来供养,进行讲经说法,传播藏传佛教,从而出现了藏密东渐的现象。东部地区一些基督徒利用到西部地区投资、经商的机会进行传教,有的直接派出传教人员到西部地区开荒布道。另外,境外一些基督教组织把我国西北地区看作是基督教的处女地,借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之机,推进福音西进的传教计划,增添了复杂因素。这种情况的出现,不仅将逐步改变我国宗教原有区域分布格局,而且会给宗教之间的关系带来新的不确定因素。从长远看,一些地方的宗教生态会从相对单一向多元方向发展。如何防范宗教之间的摩擦甚至冲突,实现多元共存、和合共生,需要进行前瞻性研究。

  四、国外影响更加突出

  冷战结束后,长期被东西方阵营军事对峙压制、被意识形态斗争掩盖的民族主义情绪得到释放,宗教意识开始复活,民族、宗教矛盾经过前期积淀也突显出来。基督教不断南进东扩,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等亦出现西播势头,世界宗教板块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局面。当代涌现的新兴宗教,从一开始就有着向全球扩散的发展动向。西方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输出其价值观过程中,伴随着西方宗教的再次扩张。发展中国家为了应对这种挑战,对外主张文化的多元化和文明的多样性,对内则全力保护与弘扬本民族传统文化,强调文化自觉,树立文化自信。这其中就包括扶持本民族传统宗教的发展,甚至把宗教作为其民族或文化象征的符号。许多国家开始意识到,宗教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软实力的体现。在这种背景下,宗教开始升温并形成新的碰撞和冲突,以至成为当今世界的热点或焦点问题。在全球化进程中,中国已经更深地融入国际社会,国际宗教问题对我国的影响十分明显。

  为了遏制中国的迅速崛起,一些西方国家在军事、经济手段有限的情况下,更加重视在政治、人权、民族、宗教等方面施加压力。在多边领域,它们以人权卫士自居,以普世价值为武器,占据道德高地,运用舆论优势,指责我国压制宗教自由和迫害宗教人士,毁损我们的国际形象。在双边关系上,它们把宗教自由作为对华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轮番地、不间断地进行施压,试图逼迫我国改变政策,以期有效实施钳制。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国际宗教自由法案》,以国内立法的方式,使利用宗教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合法化。从那一年起,美国国务院每年9月发表的《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每年3月发表的《国别人权报告》,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每年5月发表的《国际宗教自由报告》,都无端指责我国迫害宗教,将我国列为在宗教和人权方面需要特别关注的国家。同时,它们又通过各种手段和途径,不遗余力地在我国国内培植和扶持宗教势力,抵制政府依法管理,抗衡爱国宗教组织,使之成为改变中国社会制度最重要的民间民主力量。最为突出的例子,就是一些西方国家公开支持我国基督教所谓家庭教会的发展,认为这是改变中国意识形态、政治制度,最终把崛起的中国纳入西方文明体系的最有效的途径。

  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基督教组织,加紧开展对华传教活动。它们强调宗教的普世性,以此消解我国教会坚持的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花费大量财力进行传教活动,发展教徒。传教方式和途径日益多样,除了通过宗教交流或派遣传教士的传统方法和途径,还利用经商、投资、教育、旅游、文化、体育、慈善等非宗教交流和合作渠道传播宗教,形成了各式各样的新型传教模式。特别是网络传教发展很快,用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可以检索出数以千万计的与宗教有关的网页,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网上宗教世界。近年来,境外宗教组织和机构针对我国内地开展远程宗教教育和培训,成为对华传教活动的便捷方式。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与随意性,使得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宗教活动,打破了传统宗教活动在寺院、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的限制,传播更快,范围更广,影响更大,监管更难。一些宗教组织开展对华传教有着明确的政治意图,就是要通过改变中国人民的信仰,达到改变中国意识形态,进而改变中国社会制度的目标。用他们的话说,中国实现现代化之日,就是基督的羔羊战胜中国龙之时。随着北京奥运会日益临近,一些境外基督教组织认为这是对华传教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开展研讨,整合资源,制订计划,试图冲撞我国宗教政策法规底线,突破对华传教活动的限制,形成具有深远影响的对华传教奥运效应

  五、宗教矛盾日益复杂

  我国宗教方面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在社会变革过程中,在复杂的国际背景下,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相交织,国内宗教矛盾与国外宗教矛盾相交织,宗教自身矛盾与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矛盾相交织,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局面。概括起来,现阶段涉及宗教的矛盾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是各宗教自身存在的矛盾。各个宗教情况不同,形成了自身的一些突出矛盾。在天主教方面,中梵之间的国家关系、政治关系和宗教关系交织在一起,对我国天主教状况产生重要影响;神职人员圣统制观念抬头,自选自圣主教遭遇较大阻力,独立自主自办原则面临严峻考验;在境外势力支持下,一些神职人员和教徒反对天主教爱国组织,不进经登记开放的教堂参加宗教活动,自称忠贞教会,造成了中国教会内部的分裂,制约了中国教会的健康发展。在基督教方面,一部分基督徒不依法向政府登记,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和建立非法组织,对宗教法规和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形成挑战,也成为基督教活动混乱的一个重要根源;一些原教派人员教派意识抬头,试图恢复教派活动,重建教派组织体系,与境外教派组织挂钩,对巩固联合礼拜成果和基督徒在三自爱国基础上的团结造成冲击;一些基督教组织进行超出法律、法规允许范围的活动,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在伊斯兰教方面,教派和门宦问题仍然突出,教派冲突的危险依然存在;朝觐热升温,不顾经济条件争相朝觐的现象突出,非法组织零散朝觐活动十分猖獗;一些地方擅自开办阿语学校和经文班,有的甚至被暴力恐怖势力利用;非法印刷宗教宣传读物,宣扬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在佛教和道教方面,一些地方争相修建寺庙、道观,露天宗教造像之风盛行,一些教职人员和寺庙道观过分追求世俗利益、道风不正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类是境内外势力利用宗教的问题。这类问题本身不能归结为宗教,而是各种敌对势力、分裂势力或不法分子打着宗教旗号,从事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等活动。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利用宗教从事分裂国家的破坏活动。它们利用宗教在群众中的广泛影响,歪曲宗教教义,煽动不满情绪,蒙骗和裹胁群众,搞暴力恐怖活动。达赖集团利用藏传佛教在信教群众中的特殊影响和民众中上师崇拜的传统,在西方势力的支持下,不断变换花招,采取各种手段谋求西藏独立,从事分裂祖国的活动。随着后达赖时期的来临,各种矛盾都在发展,对藏区的影响也更加复杂。最近,达赖集团将北京奥运会作为重要机会,加紧推动西藏问题国际化,采用暴力手段,试图放手一搏。今年3月中旬,达赖集团策动西藏拉萨以及四川阿坝、甘孜和甘肃甘南等藏区的打砸抢烧事件,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透过这一令人震惊的暴力事件,让世人更加清楚地看到,达赖集团为了达到把西藏从祖国大家庭分裂出去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甚至采取以牺牲西藏和其他藏区人民生命财产为代价的暴力恐怖手段。东突势力为了达到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歪曲伊斯兰经典教义,宣传极端主义思想,蒙骗穆斯林群众,从事暴力恐怖活动。“9·11”事件后,我国加强国际合作,加大反恐力度,依法打击东突势力,有效遏制了其嚣张气焰,维护了新疆地区的稳定。但在国际反华势力支持下,境内外东突势力正在重新集结力量,加紧培训恐怖分子,试图通过制造恐怖事件,破坏北京奥运会。二是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活动。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摆脱了自我封闭的状态,对外交流日益频繁,开始走上国际宗教舞台。伴随着这一进程,一些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加紧了对我国的渗透。这种渗透,是指通过插手我国宗教事务和控制我国宗教组织,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破坏社会稳定与和谐,以达到遏制我国的发展、改变我国的政治制度的政治目的。事实上,自“9·11”事件以后,宗教与安全的关系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对一些西方国家来说,它们更多地关注宗教极端势力的威胁。对我国来说,不仅要防范境内外三股势力”(分裂势力、极端势力、恐怖势力),还要防范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抵御渗透不是要闭关自锁,而是为了有效地保障宗教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沿着有利于和解、和平、和谐的方向发展。三是不法分子利用宗教从事非法违法活动等等。这方面的问题不仅我国存在,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有的人利用宗教蒙骗群众,诈骗钱财,奸淫妇女。有的人利用宗教建立非法组织,从事违法活动,扰乱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依法处理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与宗教信仰无关,这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

  三类是宗教在发展过程中与社会有关方面产生的矛盾,尤其是涉及宗教界权益和宗教组织利益的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有的是老问题有新发展,有的是新问题有老根子,历史与现实、宗教与非宗教等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的是,这些年来涉及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利益矛盾日益突出,最近一个时期我国一些地方发生的涉及宗教的群体性事件,大都与利益矛盾有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事实上也成为了利益主体,涉及宗教的利益关系增多,矛盾开始突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落实宗教房产遗留问题。随着信徒增多和宗教事务的发展,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养压力加大。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的自养收入来源主要是宗教房产的出租和经营,经过近30年努力,大部分宗教房产退还给了宗教团体,但其中相当一部分只落实了产权,使用权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尚未落实的遗留问题,因各种复杂原因解决起来难度极大,已经成为老大难问题。二是城市建设中涉及拆迁宗教房产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步伐很快,因拆迁引发的矛盾不断,其中涉及拆迁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房产的问题也在增多,由于在补偿问题上难以达成协议,产生了矛盾和纠纷,甚至引发信教群众集体抗议等群体性事件。由于天主教、基督教许多房产位于老城区中心地带,是城市改造和开发的重点,此类问题还会不断发生,需要引起特别的关注。三是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的权益问题。我国许多佛教寺院和道教宫观位于风景名胜区内,在景区现行管理体制下,一些佛教寺院和道教宫观门票收入分配上与景区管理方的矛盾由来已久,对信徒需购买门票朝山进香也有较大意见,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四是一些地方与宗教争利的问题。一些地方的党政部门和单位为了推动当地经济,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投资开发宗教设施或利用原有宗教设施搞旅游,与宗教争利,损害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利益,引起宗教界人士的不满。

  宗教问题历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社会处境中,宗教状况都会出现相应的变化。我国宗教状况出现的新变化、新趋势,应当深入到社会变革、现代化进程中和国际大背景中去探究其根源,同时又要深入研究这种处境中宗教本身的反应及发展规律。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的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一重要论断,既是对我党长期以来处理宗教问题实践经验的总结,也为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宗教问题指明了方向。深入研究我国宗教状况,提出新思路新办法,妥善解决涉及宗教的各类矛盾,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这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王作安: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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