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发展现状之思考

中国佛教发展现状之思考

 

王孺童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昌明、经济的发展,中国佛教也与社会同步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然而在一片欣欣向荣的繁荣盛景背后,多少也已暴露出了一些存之已久、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正所谓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不念居安思危,戒奢以俭,斯亦伐根以求树茂,塞源而欲流长也。当前,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部门都在大力践行德政、勤政、廉政、民政,作为中国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的佛教界,也应顺观大势、反观自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

寺院多,僧人少

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取得空前发展,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充分贯彻落实,各地恢复、重建、新建的佛教寺院大量涌现。这些寺院历史沿革悠久,地理位置优越,建设规模宏大,信众香火繁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与寺院数量日渐增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出家僧人的匮乏。根据中国佛教协会制定颁布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中对传戒寺院资格的认定纲领执事健全,有一人以上取得十师资格,常住比丘或比丘尼20人以上。可见,作为一座殿堂齐备、执事健全的佛教寺院,其常住僧众人数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条件,直接影响到该寺院的修学活动能否正常运作。目前,除了位于东南几个省或其他地区的一些大中城市的少数佛教寺院外,全国大部分汉传佛教寺院的常住僧众都不足20人,有的寺院只有一两位出家人。

19921月,中国佛教协会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汉语系佛教教育工作会议,时任会长赵朴初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时期内,佛教工作最重要、最迫切的事情,第一是培养人才,第二是培养人才,第三还是培养人才。赵朴老所谓之人才,指的就是僧才,而僧才是要从广大出家僧众中选拔和培养的。现在全国兴办了许多高、中级佛学院,在教学硬件与经费都有保障的前提下,生源几乎成了一个普遍问题。因为佛学院所招收的学生,要求必须是出家的僧尼。

的问题没有解决,的问题便无从谈起。由于真正的出家人的缺乏,致使社会上的一些不法之徒,假冒出家僧尼,骗取广大佛教信众的钱物。有些地方为了发展旅游经济而修建寺院,在没有出家僧人住寺的情况下,雇佣俗人假扮僧人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对于这些问题,无论是佛教本身,还是政策法规,至今还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供养多,学修少

由于寺院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是没有国家财政专门拨款的,其经济来源主要靠自养,而自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广大佛教信众对寺院供养的香火钱。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财富积累迅速,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比起改革开放初期,已经有了飞跃式的变化,广大佛教信众供养给寺院及僧众的香火钱也随之增加。

按照佛教传统,出家僧众之所以不进行直接的生产劳动,而代以乞食化缘和接受信众供养作为经济主要来源,其目的就是要将绝大部分时间都用于学修佛法、解脱成佛上来。寺院由困变盈,僧人由贫变富,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原本无可厚非,但由此给传统寺院功能及僧众定位带来的巨大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很多寺院每年举行诸多佛教法会与活动,主要是为了扩大社会影响、吸引更多信众,给寺院及地方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其宗教内涵被极大地忽视了。按照佛教戒律规定,出家僧尼是不允许积蓄个人钱财的,但由于僧人收入的不断增加,其身份正逐渐从修行者职业者转变,这种不良风气逐渐引起社会上的广泛关注与重视。

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就强调佛教界要更加重视端正道风,他指出:这些年来,社会上出现的享乐主义、金钱至上等不良风气,对佛教界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道风问题随之而来,并有扩大之势。道风问题不仅关乎佛教的形象与声誉,甚至直接关涉佛教的根本与命脉,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于佛教法师来讲,有必要强调以戒为师、以德为先;有必要倡导深入经藏、注重修持、淡泊名利、戒骄戒躁。对于寺庙和团体来说,要大力弘扬正气,相互团结,彼此尊重,树立良好的道风、寺风和会风;要立足正信,弘扬正法,加强对戒律的研究整理,正本清源,因时因地进行符合实际情况的调适,既要符合传统精神,又要适应现代需要。中国佛教协会和各地佛教团体要严把出家受戒关,经常性地开展道风教育和培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扭转市场经济环境下佛事活动的商业化倾向,不断纯洁僧伽队伍。  

自营多,监管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院校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是享受国家免税政策的。寺院作为佛教活动场所,在经济上也是相对独立的,其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基本都是由寺院自行记账的,政府审计、税务部门也没有相应配套的监管办法。

如何规范寺院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寺院规范化管理,已经成为中国佛教界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寺院经济问题处理不好,就会破坏清净庄严、和合共住的道场环境,就会降低佛教自身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就不能真正发挥佛教界与广大信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有鉴于此,国家宗教事务局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借鉴其他行业财务监督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监督管理,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迈出了坚实可行的第一步。  

信众多,引导少

虽然出家僧人的数量较为缺乏,但社会上信仰佛教的人数却在与日俱增。据统计,我国现有信教人数超过1亿人,其中信仰佛教的人数保守估计也要超过1000万。在中国,佛教正经历着快速发展的阶段。佛教是一个正信的宗教,是一个智慧的宗教,也是一个反对盲从迷信的宗教。那么,如何引导广大佛教信众信仰真正积极的佛教,而不被打着佛教幌子的伪佛教邪教所蒙蔽、欺骗和利用,已经成为我国佛教界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出家僧尼人数原本就很少,且其自身的整体素质和佛学修养并不是很高,这就很难满足广大佛教信众日益增长的宗教需求,也更难在较高层面上给予他们信仰的引导。  

以上4点,是笔者对中国佛教在发展过程中所出现问题的粗略归纳。虽然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佛教界内部,但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任何宗教本身都具有两面性,既有积极的作用,又有消极的作用,佛教也不例外。所以,如何充分发挥广大佛教信众在稳定社会、促进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2007121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的第二次集体学习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就曾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激发信教群众的爱国热情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把他们同不信教群众团结在一起,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与规章办法。其中,与现今佛教界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这两个办法所涉及到的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佛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两个专项工作,既保护了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又加强了佛教界的自身建设,对于引导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佛教界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2010年年底,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在全国范围内表彰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刚刚结束的201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表示,2011年的宗教工作重在强化管理、规范管理、创新管理。这都体现出党中央及宗教主管部门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

佛教界应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一如既往地支持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祖国统一,最大限度地团结信教群众,加大佛教教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合格的佛教教职人员队伍。只要在大方向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与人民群众休戚与共,中国佛教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都能够迎刃而解。

(文:王孺童 全国青联宗教界别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佛教协会寺庙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来源:20110125 中国民族报 /佛教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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