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解放60年 西藏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显著成就
佛教在线西藏讯 2011年5月27日下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新闻发言人索朗仁增介绍西藏和平解放60年来民族宗教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并回答区内媒体和中央驻藏媒体记者提问。
据新闻发言人介绍,西藏自治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在全社会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用大量事实有力批驳了达赖集团所谓“高度自治”、“大藏区”的谬论,进一步增强了各族干部群众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定性。目前,西藏各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占70.42%;县、乡两级主要领导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86%以上。
新闻发言人说,西藏的寺院学经、辩经、受戒、灌顶、修行、晋升学位等传统宗教活动均正常进行。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尊重,已有近50位新转世活佛按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得到认定。十一世班禅的健康成长,得到了广大信教群众的真心拥戴。
目前,西藏已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00余处,住寺僧尼4.6万人,活佛300余名。此外,西藏还有部分群众信仰伊斯兰教和天主教,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信教自由得到充分尊重。
同时,政府同寺管会成员一同建立健全了寺院管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解决了僧尼的生活待遇问题,落实寺庙维修和文物保护经费,帮助寺庙解决通路、通水、通电等现实问题。
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还就西藏和平解放60年来,西藏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所取得的成就、颁布实施《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以及西藏佛学院建设等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文:王淑田春艳 图:王淑)
来源:2011年05月28日 中国西藏网 /佛教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