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文化是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来源:中国民族报 2011-11-22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必须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立足发展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这表明中国共产党把和谐文化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的重要内容。
和谐文化是指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具有积极性、全面性和包容性的文化。宗教文化具有积极作用的一面,应该成为和谐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设和谐文化,应该有宗教文化发挥积极作用的一席之地。
宗教文化是人们精神信仰的重要依托。当今时代,尽管科学揭示和解释了众多的现象,但仍有许多问题暂时解决不了,特别是在精神方面,人们往往会需要寄托和慰藉。现代生活节奏快、压力大,常常让许多人无法适应,宗教适时提供人们这方面的需要。这种现象实质上是宗教文化在人群中的一种反映。目前世界上信教人数多、“宗教热”现象不断,正说明了宗教文化对人们的影响巨大。
宗教文化为现代世俗生活注入了多样化元素。中国已成为当下全球第二的经济大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现代化要求具有现代性的生活。现代性生活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世俗化。世俗化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人们大力追求物质与精神方面的“消费”。许多宗教为了自身的发展,努力适应人们的“消费”要求,走向了世俗化。宗教的这种世俗化实际是对世俗生活的迎合,并由此形成了宗教与社会的互动。比如在台湾,原先消极避世的佛教,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积极推行“人间佛教”的理念,从深山走入都市,建立幼儿园、中学、大学、医院、养老院和慈善基金组织等,为社会民众提供公益服务。同时,宗教还利用自身的场所、环境、仪式、节庆等来满足现代人休闲生活的需要。在中国内地,宗教名山和许多寺庙宫观成为了旅游胜地。如连续举办多年的北京白云观庙会,规模越来越大,内容也越来越丰富,为人们购物、交流、了解宗教文化提供了便利的平台。现实中,我们还常常会看到一些私家车里挂一串佛珠、大街上男男女女的脖子上挂个宗教护身符的现象,佛珠和护身符都显示出宗教文化的印迹。
宗教文化是宗教精神的外在表现形式,宗教在社会中具有的消极和积极作用都可能在宗教文化中反映出来。因此,在发挥宗教文化积极作用的同时,要避免它的消极影响,只看到消极的一面或只强调积极的一面,都是不利于宗教文化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应全面认识宗教文化正反两方面的作用,扬长避短,积极倡导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文化,从而推动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