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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慈善:最温暖的慈善方式之一

     

    宗教慈善:最温暖的慈善方式之一

     

    宗教慈善是温暖的慈善方式之一。宗教慈善追求精准的帮扶、无私的给予、真情的传递、人心的凝聚,因此具备更高的“温暖价值”。从宗教慈善入手,更能增强民间的互动。

    在传统社会,其他组织性社会机制并不发达,政府的行动能力和公共责任都很小,宗教组织是社会中很少的能够提供组织性慈善事业的社会机构。宗教团体的组织网络,较高的社会公信力使宗教组织在慈善事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大规模的慈善活动在政府、家族、行会之外,往往都由宗教团体提供。

    宗教慈善活动是持久性和经常性的慈善活动。宗教和传统的慈善有许多的共同的东西,乐施好善、悲天悯人、扶危济困都是宗教和慈善共同的东西,不同的宗教也都把施善和回报作为达致其他层次的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宗教与慈善是同源的,或者说灵犀相通。佛教传入中国,带来了布施的概念,转化为后来的救济观念。

    宗教在历史上就有兴办慈善事业的传统。这既是宗教值得继承的传统,也是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团体、寺院在抚养孤儿方面,在救助受灾群众方面,一直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历史上宗教提供的公共生活、公共精神是一个分散和分离的社会重要的粘合剂。宗教不单是精神的守护神,也是文化的传播者,文明的守卫者。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宗教与有组织的慈善其实是并行的。慈善包括帮助穷人,装饰寺观教堂,甚至包括保护信徒免受攻击。很多寺院都有责任收容乞丐,救助老弱病残,并安排有劳动能力的流浪者自救,同时也有权劝说其所辖范围内的有产者捐款济贫。

    宗教组织如何在转型的社会中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寻找自己的定位,而不变成权力的附庸和流俗的牺牲品是当前突出的问题。如何与政府配合开展社会服务,如何建立合作机制并形成功能的互补等等。没有普济的宗教可能变为一种纯粹的说教,没有济世和救世情怀的慈善能走多远,能否比市场和政府性的专业服务组织更能证明自己存在的合法性?宗教和慈善面对的问题是共同的,彼此是可以相互借鉴的。

    正面引导宗教的慈善之路,包含了度的把控:心态是开放的,规则是必要的,底线是具备的,方式是多元的。当庙宇不再只是一个旅游景点,当宗教人士都参与到社会慈善生活中来,宗教慈善就有了实际而可观的价值。

    来源:20160408日 佛教在线(文:米广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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