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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佛协档案室顺利通过档案管理市一级目标认定

     

    绍兴市佛协档案室顺利通过档案管理市一级目标认定

     

      

     

     

     

      

     

     

     

     

    20161125日上午,绍兴市档案局梁国灿副局长、监督指导处杜园处长专程来到绍兴市佛教协会,对市佛协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进行达标验收。市民宗局陈秋平副局长、宗教处王威明副处长亲临指导。净芳会长就市佛协的档案管理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并陪同实地检查,介绍有关情况。

    去年底,根据工作需要,绍兴市佛教协会从都泗门龙华古寺正式迁至炉峰禅寺内新址办公,同时增辟了会议室、藏经室、档案室等。此前,囿于客观环境,市佛协的档案一度处于游离状态,迁址炉峰禅寺后,办公设施、工作用房等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净芳会长适时提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试行办法》精神和市档案局、市民宗局的有关要求,逐步健全和加强市佛协档案工作,努力提高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争取一年左右的时间,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科学化。在市档案局、市民宗局的指导帮助下,市佛协工作人员以与时俱进的历史责任感,通过近一年来的艰苦努力,对协会的档案资料进行了全面搜集、整理、鉴定、归档工作,实现了文书、设备、书画、声像、会计、实物和人事等7个门类档案的集中保存和统一管理,逐步形成了“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分类合理,管理规范,检索工具齐全,软硬设施完善”的良好格局。

    梁国灿副局长、杜园处长一行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深入座谈、实地察看、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市佛协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验收。

    梁国灿副局长指出,档案是历史传承的重要保障,市佛协大局意识、法制意识较强,对档案工作十分重视,加强管理,科学规范,制度完备,资料齐全,基本上达到了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经检查验收,决定给予95分的高分,明确为档案管理市一级目标认定。

    对下一步工作,梁国灿副局长提出了三点具体的要求:一是净芳大和尚身兼协会会长、寺院方丈两职,部分工作可能会有交叉,涉及档案分类管理时,要严格区别、妥善处理;二是市佛协收藏着从康熙到民国大量的佛教经书,这是非常宝贵的历史遗产,要十分重视,加强利用,建议适时请专家学者花时间进行系统整理,摸清底细,编目入册;三是市佛协档案室要在现有基础上巩固完善,再接再厉,同时指导帮助各区(县、市)佛协和我市上规模的佛教寺院做好基础档案工作,起好示范带头作用。

    市民宗局陈秋平副局长在参加认定验收工作汇报会时指出,对佛教协会、佛教寺院的档案管理工作,省、市民宗部门都有要求,这是构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的重要基础,但因条件限制,并无硬性规定,市佛协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体现了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尊重历史、尊重文化的态度。他对市佛协通过档案管理市一级目标认定表示衷心的祝贺,希望市佛协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引导档案工作以点带面做出新成绩。

    市佛协秘书长了如法师,办公室陈苗珍主任,市佛协档案工作人员参加了认定验收的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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