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作安: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宗教工作
宗教工作部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就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宗教工作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来思考、来谋划、来推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始终保持新时代宗教工作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努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久前国务院修订公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法定化、制度化,对于提高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组织好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法治意识,提高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依法办事意识。国家宗教局要抓制定新修订的《条例》配套制度,细化相关规定,便于实际执行。各地要抓紧调整、完善地方性宗教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使之与新的规定相一致。以公布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切实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动新修订《条例》的真正落地。
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要始终以“导”的态度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该保护的要保护好、该限制的要限制住、该打击的要打击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住宗教领域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推动宗教工作取得新进展。采取有效措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抵制达赖集团利用宗教进行的分裂破坏活动,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的暴力恐怖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宗教领域的正常秩序。让宗教界人士懂得,依法处理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是对正常宗教活动的最好保护。让广大信教群众懂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好保护。
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这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任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使之成为他们的自觉追求和行为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我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思想建设,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自觉抵制各种“去中国化”“去本土化”的错误主张。明确宗教团体的职能定位,真正发挥党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宗教界履行社会责任,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与宗教的关系,自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适应社会,主动服务社会,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参与扶贫攻坚。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要求,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合格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为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提供人才保障。
做好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把能不能将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作为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和感情,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以人民为中心”的为民情怀贯彻到宗教工作中去,让广大信教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蒙骗拉拢信教群众,试图把信教群众变为同党和政府对抗的力量。鼓励广大信教群众把更多精力放到诚实劳动、勤劳致富上来,致力于共同创造现世幸福,齐心协力脱贫攻坚,一道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
(作者王作安: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2018-01-02 《紫光阁》杂志 /国家宗教事务局网站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