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着眼我国国情和宗教具体实际,推动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工作创新,特别是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创新取得新突破,形成了关于我国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基本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中,首次将这个基本理论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意义十分重大。总结改革开放四十年宗教工作之经验,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而这一理论的核心要义和最新成果,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
一、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以宽广的政治视野、深邃的历史眼光,高度重视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在出席重要会议讲话中、在赴地方考察工作中、在出国访问活动中,就宗教问题、宗教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主张,如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辩证看待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等,这些论述和主张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问题导向,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的重要内容,有力推进宗教工作创新发展。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决不要做违背历史规律的事,必须把握宗教和宗教工作的客观规律,精心做好宗教工作;提出处理宗教问题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宗教,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坚决防范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自觉抵御极端主义思潮影响。
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我国宗教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开创性地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并指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就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对这一理论的形成、内涵和定位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对坚持和发展这一理论提出了明确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博大精深、内涵丰富,澄清了一些错误认识,厘清了重大政策界限,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思想性和针对性,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宗教理论政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讲话通篇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的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光辉文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经典之作,是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导”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创新发展,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核心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核心是“导”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要加强对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做好对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坚决执行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在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坚持“导”的正确态度和主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具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两重性,是一种积极性与消极性共存共生的社会现象。要通过引导、管理、服务等,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既不能只重视抑制消极因素、忽视调动积极因素,也不能只重视调动积极因素、忽视抑制消极因素。要深刻理解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全面把握我国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坚持“导”的正确态度和主张,因势利导,趋利避害,防止认识上的偏差和工作中的摇摆。
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不能把信教群众同我们在信仰上的不同看成政治上的对立。不能因为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能因为有宗教极端势力特别是有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就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打入另册。敌对势力越是想借宗教问题做文章,我们就越是要把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要把能不能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作为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做好“导”的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四句话是一个有机整体,前三句是重大政策和原则,最后一句是根本方向和目的。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导”的根本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必须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由之路。尽管宗教信仰是个人是私事,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涉及公共利益,遵守宪法法律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对涉及宗教因素的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性质就按什么性质处理。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宗教,只有实现了中国化的宗教,才能更好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必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我国坚持各宗教一律平等,国家不使用行政力量扶持或压制某种宗教,任何宗教不得超越其他宗教享有特殊地位。宗教是社会的一部分,必须顺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法律上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要加强团结、彼此尊重、和睦相处。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我国宗教同外国宗教不存在隶属关系,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这是一条宪法原则,必须始终坚持。
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推动他们加强自我管理、民主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人才培养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一个关键问题。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要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不断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
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组成部分,是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就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
党的十九大最重要的理论成就是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并将其作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写进党章。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就要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十九大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我国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宗教问题,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指导不断发展着的宗教工作实践,把广大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智慧和力量。(作者为原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本文刊《中国宗教》2018年第8期)
来源: 2018年09月09日 微言宗教 / 佛教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