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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寺管会及执事班子成员集体学习 深入进行普法教育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宗教工作方针

     

    寺管会及执事班子成员集体学习 深入进行普法教育

     

    坚持中国化方向 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124日进而确定为国家宪法日。今年124日,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新修改《宪法》公布后的第一个宪法日,更具有重要意义。

    12.4”宪法日到来之际,炉峰禅寺(戒珠讲寺)寺管会主持召开政治学习会,组织寺管会全体委员和全山执事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并结合当前开展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深入讨论。

    市佛教协会会长、炉峰禅寺(戒珠讲寺)寺管会主任、炉峰禅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丈净芳大和尚主持政治学习,市佛教协会副会长、炉峰禅寺(戒珠讲寺)寺管会副主任、炉峰禅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监院了德法师等参加。

    大和尚首先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汪洋主席在江苏调研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关于《宗教工作在改革开放中创新推进》的专题文章,结合学习新修改《宪法》、新《宗教事务条例》和今年来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说心得,谈体会。

    大和尚指出,我们要以新修改《宪法》为根本,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全面准确理解、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坚持发扬佛教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优良传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团结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弘法利生,服务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大和尚表示,《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等规定,是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法律保障。国兴才能教兴,我们正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政治清明,国家富强,社会和谐,人民安定,我们要饮水思源,感恩党和政府,坚定不移听党话,忠心耿耿跟党走,加强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意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中国化方向,发挥正能量,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做更多对社会对大众有益的事。

    学习会上,大和尚对今年以来的普法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并对下阶段普法教育活动作出了进一步部署。

    与会人员就反对邪教渗透、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反对佛教商业化、深入开展慈善活动和加强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等进行了深入讨论,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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