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中关于宗教的内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3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
此次会议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关键之年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参加分组讨论,与委员共商国是。会议审议批准汪洋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苏辉副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列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外商投资法草案及其他有关报告,对上述报告和文件表示赞同,并提出意见建议。全体委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要问题,深入协商讨论,积极议政建言,广泛凝聚共识,取得重要成果。会议务实高效、风清气正、圆满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关于民族宗教,会议强调: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要发挥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组织的作用,广泛凝心聚力。积极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履职创造条件,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推动落实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促进内地与港澳青少年交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深化与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和人士的交流,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图谋和行径。广泛团结海外侨胞,维护侨胞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来源:新华网 2019-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