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讲座
在炉峰禅寺举行
为深入学习并贯彻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绍兴市佛教协会紧跟当前形势,多措并举,从学习上着力、宣传上聚力、贯彻上给力。11月21日下午,市佛协组织绍兴市直属寺庵负责人及信众代表,炉峰禅寺寺管会成员及各寮口(部门)人员共二百余人,在炉峰禅寺大斋堂集中聆听学习,由绍兴市委统战部宗教综合处副处长陈韩洋解读的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市佛协了如秘书长主持讲座。
会上,陈韩洋副处长向大家介绍了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主要精神及重点条款,并对各项规定的执行标准、相关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并详细进行了解读说明。宗教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明确宗教事务管理原则。
陈韩洋副处长用生动的语言、深入简出地进行了讲解与解读,结合《条例》从我国宗教的法律体系与政策方针,绍兴宗教概况,佛教中国化的历史与现代实践,佛教协会及寺院需要注意点,五进场所的内容和标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与政策解读。
会后了如秘书长强调,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内容,全体僧众和信众应结合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贯彻好新修订《条例》,将学习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求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断加深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认识和理解,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改进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为引导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贡献力量。
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是浙江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委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利于更好地依法规范全省宗教工作健康发展,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合法权益,是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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