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宗教理解的一个重要论断
——宗教对世界的“掌握论”
作者:牛苏林(原载中国民族宗教网2009-08-25 )
马克思的宗教理解既不是“鸦片论”,也不是“幻想反映论”,而是对世界的“掌握论”。把宗教视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是马克思从最高层面宏观把握宗教问题的一个深具学理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重要论断。这一论断,为进一步深化理解宗教及其本质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宗教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
1857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首次明确提出并肯定了宗教同理论的、艺术的、实践——精神的方式一样,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在人类认识世界和掌握世界的过程中具有能动特质和重要意义。
肯定人类精神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动特质,是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理论原则和一贯主张。马克思把人对世界的掌握分为物质掌握和精神掌握这两大类,二者构成人类实践活动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理论的、科学的、艺术的、宗教的、道德的,等等,都是人类精神掌握世界的具体方式。
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来看,宗教掌握世界的方式同理论思维方式相比,更具有普遍性、综合性和世俗性的特点。宗教方式既包括人对世界的感性体验,也包含着人对世界的理性关怀;既包括人对世界的实践探索,也包含着人对世界的情感追求。因此,仅从思维方式的层面认识宗教是不够的,必须把它视为一种综合的历史文化现象,从宗教观念、宗教情感、宗教行为以及宗教组织等不同层面,进一步探讨宗教掌握世界的内涵、方式和作用。
宗教掌握世界的基本方式及其作用
宗教掌握世界的基本方式,主要体现在宗教观念、宗教情感、宗教行为以及宗教组织等方面。
随着历史的进步,人们的宗教思想伴随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并从信仰的立场认识社会及人的各种问题。作为一种悠久而普遍的社会思想文化现象,宗教并没有因为科学的昌明、理性的完善和社会的高度发展而在现代人的生活中销声匿迹。相反,它以日益众多的信仰者和多样的方式,继续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生活。现代宗教已不再从发生学的意义上去讨论宇宙和人类的起源问题,而是把人的本质、价值、信念、命运等问题置于研讨的核心地位。宗教以自己的方式表达着人类对自身和世界本质的追求,蕴含着人的价值目标和理想。它是人类力图掌握自然、掌握社会、掌握自我的一种充满热情的终极关切。正如马克思所说:“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的理论,是它的包罗万象的纲领,它的通俗逻辑……它的热情。”
宗教世界观在对世界的认识和掌握过程中,常常以宗教道德的形式出现。宗教信仰在现实社会和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影响力,往往也是依靠宗教道德实现的。宗教道德的内容涉及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基础和根源是社会现实生活,其实质是社会生活和世俗道德在宗教领域中的反映和折射,是现实社会人际关系宗教化、神秘化的表现。宗教道德的性质和作用,主要应视其所维护的社会秩序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而定。从总体上看,崇尚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是各大世界宗教基本的道德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掌握世界的有效性和对社团内部的凝聚力、控制力以及对社会广泛的影响力,往往是通过宗教道德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这既是宗教内涵的外在体现,也是数千年来宗教价值的基本取向。
人们的宗教信仰既是一种价值追求,也是一种情感寄托。这就使宗教在掌握世界的过程中饱含着浓厚的感情色彩。人类的精神世界不可能只有理性、逻辑、因果性和必然性,它同时还存在着情感、直觉、灵感、潜意识的广阔空间。宗教就是把理性和非理性统一在一起的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现象。宗教信仰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宗教情感这个前提条件。宗教不仅是简单地要人们在观念上信仰超然的精神本体,更重要的是通过情感使信仰者从心理上体验到自己同神的内在联系,体验到宗教神圣性和自己的责任义务。因此,宗教情感是宗教信仰的动力,而信仰宗教则是人们崇敬神明的感情结果。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宗教情感会与信众的另外一些社会情绪,如政治、道德等情绪融合在一起,就有可能会成为变革社会、推动历史进步的精神动力。新教伦理所引起的心理革命,对近代西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就充分说明了宗教情感在宗教掌握世界的方式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宗教如果只是一种意识形态、一种世界观,那它就不会在历史上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和作用。宗教区别于其它意识形态的一个明显特征在于它还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社会实体和社会力量,是一种以共同宗教信仰为纽带的组织化、制度化的社会群体。宗教除了通过传播信仰理念对社会施加影响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其组织形态直接对社会产生作用。宗教组织作为宗教内涵的外在表现,对宗教的巩固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把许多个体的信仰统一起来,变成在共同信仰基础上的社会性群体组织;它把杂乱的、变动不定的宗教体验和情感固定为制度化的信条和规范;把分散的、个体的崇拜行为组织成有序的、大众的共同信仰活动。无论是个人的思想转变成共同的社会信仰,还是共同的社会信仰进一步的传播和发展,宗教组织对宗教自身的存在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宗教组织和制度不仅是宗教体系的构成要素,而且也是社会体系的组成部分。宗教组织往往直接进行社会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甚至军事活动,同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有着密切而复杂的联系。无论是传统社会还是当今世界,宗教并没有因为其神圣性和彼岸性的“遁世”特征而淡化、消解其社会性和世俗性的“入世”意义。在以“神治”为特征的政教合一的传统社会中,宗教组织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传统力量。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法治”代替“神治”,宗教组织已不再起垄断的主导作用。宗教的神圣性和权威性日渐消解、淡化,人类社会从此进入到一个“祛除巫魅”的时代,宗教世俗化的趋向日益凸显。世俗化是当代宗教适应社会发展变化从以神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的历史转轨,是当代宗教日趋社会化、人性化的表现。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宗教传统的“遁世”精神在弱化,积极“入世”的价值取向却在世俗化的进程中不断强化。当代各种宗教组织创办医院、开设学校、举办慈善救济等社会公益事业,成立政党、工会以及各种群众性团体甚至国际组织,从事种种社会文化活动,这些活动直接关系到当今人类的国际政治、世界和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化交流、民族关系等重要方面,从而显示了宗教在掌握世界过程中的全面性、复杂性和重要性。
宗教对世界的“掌握论”的重要意义
从掌握世界的角度认识宗教,把宗教视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不仅有助于揭示宗教认识、反映和再现世界的问题,而且也有助于揭示宗教体验、掌握甚至改变世界的问题;不仅有助于揭示宗教的意识形态特质,而且有助于揭示宗教的社会特质、实践特质和文化特质。因此,宗教掌握世界的命题,是马克思从最高层面宏观把握宗教问题的一个深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重大命题。
宗教作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其基本特质可概括为:其一,宗教是人类的一种精神追求,宗教在思考人与宇宙的关系中寻求一种终极的超越,是人类精神对超越有限存在的无限整体的感悟和把握。人间的信仰采取了超人间力量的形式,体现了宗教神圣性与世俗性二元并存的特征。当代宗教彼岸神圣性的消解和世俗性的强化,凸显了宗教关切心灵、关切社会、关切现实、关切人生,从总体上掌握世界的发展趋向;其二,宗教是一种人生态度和道德取向,强调自我完善,通过加强个体的道德自律求得内心的宁静与生命能量的升华。宗教道德在总体上鼓励行善爱人,积极谋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友善;其三,宗教是一种以信仰为纽带、有组织的社会实体,它总是同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民族的利益和矛盾交织在一起,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无论是社会的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宗教都是一种不容忽视的重要的社会力量;其四,宗教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它既深且广的文化影响力是任何一种文化形态无法比拟的。可以说,宗教观念、宗教情感、宗教行为、宗教组织,既是构成宗教的基本要素,也是人对世界的宗教掌握的4种方式,它们在交叉、重叠与渗透中共同发挥作用。
宗教对世界的掌握,是一种整体的掌握,这种掌握既贯穿于宗教的自身发展,又贯穿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现代宗教在掌握世界的过程中,日趋凸显了人类对自身和世界本质的终极关怀。
在历史的长河中,宗教对人类文明的贡献固然值得肯定,但假宗教之名对人类文明犯下的不义与罪恶,亦让人不敢恭维。判断宗教掌握世界的性质与作用的客观标准,主要是看宗教在掌握世界的过程中及其结果是否符合社会的稳定与进步、文化的发展与繁荣、人性的完善与提高。马克思这一重要命题的提出,有利于人们通过对宗教在自然、社会、人不同对象的掌握过程和掌握结果的具体分析,进一步深化对宗教基本问题的认识。
宗教对世界的掌握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宗教掌握世界的结果,为人类历史文化创造了其它意识形态不可取代的文化成果。在人类文化史上,几乎所有的文化形态都与宗教有关,宗教艺术和宗教文化已成为人类文化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马克思把宗教看成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这不仅为我们科学、全面地揭示宗教的本质及其社会功能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而且从总体上突出了宗教的社会实践意义和宗教的人文价值,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