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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2021914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近期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研讨推进新时代我国佛教中国化进程”为主题,会议总结了中国佛教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并对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会议审议通过新制定的《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审议《全国汉传佛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讨论稿),在听取和吸收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办法》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交下一次会议审议。

    14日上午开幕会上,中央统战部有关部门领导作重要讲话,中国佛教协会会长演觉法师作工作报告。中央统战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讲话中对中国佛教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向全国佛教界提出四点要求:一、以深入推进佛教中国化为主线;二、以匡正教风、治理乱象为重点;三、以制度建设、人才培养为保障;四、各位常务理事要切实发挥带头引领作用。

    演觉会长在工作报告中介绍中国佛教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报告中指出,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以来,中国佛教协会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汪洋主席在接见本会新一届班子成员时的讲话精神和王作安副部长在本会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确立的方针目标和工作部署,始终高举爱国爱教的伟大旗帜,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持续推进我国佛教中国化,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稳步开展对外交往,服务国家内政外交,较好地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报告》中强调,全国佛教界将进一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持续推动佛教事业健康发展,协助党和政府防范化解佛教领域重大风险,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推进新时代佛教中国化不断走向深入。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作了《关于<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草案)>的说明》;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宗性法师作了《关于<全国汉传佛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讨论稿)>的说明》。会议认为,《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的制定,符合佛教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体现了新时代佛教制度建设的新成果,是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履行全国性宗教团体职能的重要体现,《佛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有利于旗帜鲜明地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促进佛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审议的《全国汉传佛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完善了佛教教职人员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了佛教教职人员管理专门规章的完备性、系统性、集成性,有利于提高佛教界自我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加强佛教教职人员管理和教风建设、完善佛教内部管理规范体系、进一步强化推进佛教中国化的制度保障具有积极意义。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工作报告及会议主题进行了小组讨论。

    14日下午闭幕会上,吉林省佛教协会会长正行法师,拉萨市佛协副会长阿旺群增,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祜巴罕听、养立法师,北京市佛教协会副会长法恩法师等围绕会议主题先后作了交流发言。最后,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宏度法师宣读的中国佛教协会第十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草案)。

    会议强调,全国佛教界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结合学习“四史”,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爱国统一战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推进新时代佛教中国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人间佛教思想,持之以恒加强佛教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水平和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中国佛教协会 20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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