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炉峰禅寺荣膺省首批“和谐寺观教堂”称号
2010年8月18日,浙江省和谐寺观教堂表彰会暨宗教界人士暑期读书班在杭州举行,省委统战部部长汤黎路作主题报告。
会议对108所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先进场所进行了表彰。会议充分肯定了宗教界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发挥的积极作用。会议要求,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一步推动和谐宗教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一要确立爱国爱乡信念。自觉坚守爱国主义信念,自觉抵御境外渗透,把宗教自身的命运与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结合起来,自觉维护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二要确立遵纪守法观念。各宗教要顺应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正确处理政教关系、独立自主自办与友好往来关系和守法与信教的关系,提高依法办教能力和水平。三要确立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宗教界和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民主管理水平,促进宗教和睦、社会稳定。
本次会议上,绍兴市炉峰禅寺荣膺省首批“浙江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先进场所”称号。去年以来,省民宗委有关领导多次来绍检查指导工作,对我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措施扎实、注重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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