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和谐与中国宗教界的努力
来源:2011年03月27日 中国宗教网 /佛教在线
1月28日,正值农历新年前夕,是中华民族传统上辞旧迎新的时节。
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可以捕捉到从各个大厅传出的欢声笑语,人们正在庆祝过去一年的圆满,期盼着来年会有更丰美的收获。同样在这里,在年味浓郁的氛围中,五大全国性宗教团体举行了倡导宗教和谐座谈会。这是一次规模不大的会议,会场安静,没有音乐和喧哗,但同样被与会的人们乃至更多的宗教界人士赋予了收获与开端的意义。
倡导宗教和谐座谈会
座谈会最具象征意义的场景出现在会议即将结束之时。所有致辞和发言已经结束,原本围成正方形的会议桌被拉开,露出桌后蓝色的背景墙,以及墙上简单醒目的会议名称。就在这个背景前,五大宗教的领袖、国家宗教局领导合影留念。
参加合影的有: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传印长老,中国道教协会会长任法融道长,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陈广元大阿訇,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房兴耀主教、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主席马英林主教,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傅先伟长老、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高峰牧师,中国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代总干事金蔚牧师,以及国家宗教局王作安局长、齐晓飞副局长、蒋坚永副局长。大家喜笑晏晏,互贺新禧,还谦让着中间的位置。有人评点:这张照片是中国宗教界和宗教工作部门共同倡导宗教和谐的历史见证,象征着中国宗教和谐的传统与现实。
此次座谈会正值第一个“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即将到来之际。2010年10月,联合国第65届大会期间通过决议,将每年2月第一周设为“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中国宗教界认为这个决议符合中国宗教多元通和、和平共处的优良传统,符合中国宗教界一直致力的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和睦的方向。于是,中国五大宗教代表人士以及宗教工作部门代表在春节前夕共聚一堂,举行座谈会,并发布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
《宣言》由五大宗教经过深入研究、充分协商后共同发布,充分表达了中国宗教界对宗教和谐的基本理念和主张。提出了坚持爱国爱教、主张平等包容、弘扬和谐理念、反对歪曲利用、发挥积极作用等五项原则主张,呼吁广大信众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合作、共同承担、同心同德、携手并进,践行和谐理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共同努力。《宣言》的发布,表明中国宗教界希望通过进一步倡导宗教和谐,将中国宗教和谐的传统继续深化推进,将现实的“风景这边独好”塑造成可供全世界借鉴的宗教和谐模式。
国家宗教局王作安局长在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宣言》的重要意义。他在讲话中指出,宗教和谐是宗教工作的新境界,促进宗教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宗教关系涉及政教关系、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宗教之间的关系、宗教与社会的关系、宗教对外关系以及宗教内部关系等诸多方面,保持和促进宗教关系和谐,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协调各方面关系。希望各宗教能够积极行动起来,紧密合作,践行《宣言》的宗旨,实现宣言的要求,共创美好的未来。
座谈会由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傅先伟长老主持,五大宗教代表学诚法师、黄信阳道长、阿地里江、房兴耀主教、高峰牧师分别发言。五大宗教全国性团体、中央统战部、外交部、国家宗教局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联合国及约旦、沙特、印尼等国驻华使馆代表也受邀与会。
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
这次座谈会的召开以及《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的发布,是中国宗教界响应联合国决议的积极行动。而联合国关于宗教和谐的决议,正如有的与会者所言,反映的是一种潮流,是当今时代对于不同信仰间和谐的关注与渴求。
宗教和谐对于当今时代的重要意义已经不言而喻。国家宗教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表在《人民日报》2010年1月13日理论版的《宗教和谐:宗教工作的新境界》一文,对宗教和谐的重要意义做了深刻阐述:“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国际形势处于深刻变化之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的进程中,宗教因素的影响和作用不断增强,成为影响国家安全、国际关系与世界和平的重要因素。在人口大流动、文化大交流中,宗教多元化趋势加快,各种不同宗教之间的碰撞与交融日趋频繁,以宗教为背景或有宗教因素参与其中的矛盾和纷争不断。”并进一步提出: “国际社会应当携手努力,消除宗教纷争,化解宗教冲突,促进宗教和睦,共建和谐世界。”
近些年来,国际社会在促进文明对话、宗教和谐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也取得很多成果。以联合国为例,1999年9月13日第53届大会通过了《和平文化宣言和行动纲领》,2002年11月4日第57届大会通过了关于促进和平非暴力文化的第6号决议,2003年第58届大会通过了关于促进宗教和文化了解的、和谐与合作的第128号决议,2005年10月20日第60届大会通过了关于《不同文明对话全球议程》的第4号决议,2009年11月10日第64届大会通过了关于不同文明联盟的第14号决议,2009年12月7日第64届大会通过了关于为了和平而促进宗教间和文化间的对话、了解与合作的第81号决议,2009年12月18日第64届大会通过了关于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的第164号决议。
在这些成果的基础上,2010 年10 月20日,联合国第65次大会期间审议通过了在约旦国王阿卜杜拉二世倡议下,由约旦、沙特等30多个国家向联合国提交的议案,将每年2月的第一周确定为所有宗教、信仰与信念之间的“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
这份决议,在促进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方面有着丰富的内容。如呼吁在不同信仰和宗教之间展开对话,以增强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谐与合作。回顾了关于相互理解与不同信仰间和谐的各种全球、区域和次区域举措,包括不同信仰间合作促进和平三方论坛和“共同语言”倡议等等。决议还确认了所有宗教、信条与信念的道德准则无不提倡和平、宽容和相互理解,重申相互理解以及宗教间对话是和平文化的重要内容。鼓励所有国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在“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内,本着“对神之爱,对邻居之爱”或“对善之爱,对邻居之爱”,在世界各地的教堂、清真寺、犹太教会堂、庙宇和其他礼拜场所,根据各自宗教的传统或信条,支持传播有关不同信仰间和谐与善意的信息。
本次座谈会的召开以及《宣言》的发布,也是近年来中国宗教界、宗教工作部门积极探索和谐宗教理论丰硕成果的集中展现。
自2009年9月以来,国家宗教局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宗教和谐理论的探索。2009年12月,王作安局长在中美“宗教多元与宗教关系”研讨会上,做了题为《宗教和谐:宗教关系的新境界》的演讲,后发表于《中国宗教》2010年第1期;2010年1月,国家宗教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人民日报》上发表题为《宗教和谐:宗教工作的新境界》的文章,提出宗教和谐是时代提出的新要求,是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新境界,进一步阐述了宗教和谐的丰富内涵,指出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是宗教工作的新目标;2010年11月,王作安局长在北京论坛(2010)哲学分论坛“信仰与责任——全球化时代的精神与反思”上做了题为《宗教和谐:全球化时代的新理念》的发言,后发表于《中国宗教》2010年第11期。这三篇重要的理论文章,构成国家宗教局新一届党组深入探索宗教和谐理论的“三部曲”,在宗教界和宗教研究领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在座谈会上,每位与会者都获赠了一本沉甸甸的著作。这本2010年12月刚刚由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的《五大宗教论和谐》一书,历时4年多编撰而成,五大宗教的和谐理论各自成篇,是国家宗教局和宗教界合作探讨宗教和谐、积极挖掘和谐资源、共同倡导和谐理念的结晶,是一项与宗教和谐密切相关的重要理论成果。
王作安局长亲自为《五大宗教论和谐》一书作序。他写道,《五大宗教论和谐》一书的编辑出版,是我国宗教界参与和谐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是共同倡导和谐理念的积极探索,值得庆贺。促进宗教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提出的新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课题,是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新途径,是建设和谐世界的新理念。倡导宗教和谐,促进宗教和谐,是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各个宗教的共同责任。现在,我们的所思所想、就是如何让让宗教和谐理念转化为政策导向、具体举措、行为准则和实际行动。
据国家宗教局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张训谋介绍,《五大宗教论和谐》一书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组织编写,各全国性宗教团体的研究人员,包括一部分教职人员承担具体编写任务。其缘起可以追溯到2007年2月,当时五大宗教领袖共同向全国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发出“发挥优势,共建和谐中国宗教;五教同光,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倡议,国家宗教局宗教研究中心与各全国性宗教团体经过协商,决定合作编写一部深入挖掘和弘扬各宗教和谐思想的专著。
在编写过程中,编写者悉心筹划、精心设计,对中国宗教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丰富和谐资源,如平等、慈爱、互助、节约、劝和劝善、促进人际关系和谐、注重自身修养和自我完善等思想与主张,进行充分挖掘和阐扬,并作出符合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使宗教和谐从思想理念上融入时代潮流、体现时代精神。正如书中绪论所言:发掘宗教和谐资源,就是要发掘宗教文化中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使我国宗教成为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和谐宗教、和谐文化,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附录一
所谓宗教和谐,就是在承认宗教多样性、差异性的基础上,各宗教通过对话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理解,通过合作承担起维护和平与正义的共同责任,形成宗教内部、宗教与宗教之间、宗教与政府之间、宗教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在宗教内部,要以包容的态度讨论信仰问题和教义思想,加强教派之间的协调与团结,形成并蓄共融的关系;在宗教与宗教之间,要彼此尊重,以礼相待,通过对话增进理解,通过合作加深信任,形成和睦共荣的关系;在宗教组织与政府之间,共同致力于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按照政教分离原则各自履行职责,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在宗教与社会之间,宗教要通过自身调整,适应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要求,遵守世俗法律,尊重公序良俗,发挥自身优势服务社会、利益人群,形成协调适应的关系。
——王作安《宗教和谐:全球化时代的新理念》
中国宗教界的努力方向
近年来,除积极挖掘自身丰富的和谐资源,中国宗教界还在推进宗教和谐方面做了很多切实工作,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就是其中一个重要尝试。自2007年2月起,在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的支持和指导下,中国宗教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规模空前的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2010年12月29日,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对前几年创建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也为未来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本次座谈会的召开以及《宣言》的发布,则可看作是中国宗教界在推进宗教和谐方面迈出的又一个有力步伐。五大宗教代表纷纷在座谈会上发言,畅谈共建和谐宗教的决心以及未来努力方向。他们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各自教义中所包含的和谐理念,并表示,中国各宗教之间,具有相互尊重,和睦共处,和谐进步的优良传统。《宣言》充分表达了中国宗教界的共同心声,中国宗教界决心按照《宣言》的五条要求,为推进宗教和谐作出自己的努力。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说,佛教界将以这次座谈会为重要契机,把《宣言》转化为实际行动,深入挖掘、全面继承、努力践行、积极发展、大力弘扬佛教教义中的和谐理念和优良传统,与各兄弟宗教互相尊重,互相包容,互相借鉴,携手并进,为实现宗教和谐,为报效国家、社会和人民,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黄信阳表示,要发扬道教优良传统,服务社会,净化人心。要深入挖掘道教教义中扬善抑恶、扶危济困、慈爱宽容、返璞归真、清静恬淡、热爱和平、珍爱生命等思想,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要发挥道教注重养生的传统优势,为促进人们的身心健康作出贡献。要积极参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共建和谐美好家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阿地里江·阿吉克力木在发言中说,伊斯兰教有着建构和推进宗教和谐关系的优良传统。今天,面对全球多元文化共同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的迫切需求,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要团结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继续坚持爱国爱教传统,大力弘扬宗教和谐理念,号召全国穆斯林拥有更多的公平、宽容和理解,尊重、欣赏不同宗教,保持和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团结广大穆斯林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房兴耀主教表示,中国天主教将继续以傅铁山主教等老一辈神长为榜样,努力促进自身和谐,积极鼓励和带动天主教广大神长教友,发挥教义教规中的积极因素,弘扬和谐理念;并鼓励神长教友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在平等友好的前提下开展对外交流交往,自觉抵制渗透,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尊严的事;发挥“光”和“盐”的作用,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为经济社会建设作贡献上来。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高峰牧师表示,中国基督教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下,始终高举三自爱国旗帜,进一步推进神学思想建设,深入挖掘和发扬基督教经典、教义和传统中蕴藏的丰富的和谐理念与内涵,与建设中国和谐文化相结合,并在社会实践中提倡平等包容,促进信徒与其他人群和睦相处。同时,要在开展创建和谐教堂活动的实践中,在搞好自身和谐的基础上,促进与其他兄弟宗教的交流与对话,增进互相理解与友谊,夯实促进宗教和谐的基础。
在传统文化中,春节历来被赋予收获与开端的含义,所谓“三朝”、“三元”。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宗教界在这个春寒料峭的冬日召开“倡导宗教和谐座谈会”,发布《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收获的,是长期以来对宗教和谐的探索与思考;开端的,则是继续推进宗教和谐的另一个新起点。
附录二
《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
和平、发展与合作仍是时代主题,但世界并不安宁。宗教间的交流交往日益频繁,涉及宗教的矛盾冲突日益增多,对国际政治和世界事务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中国处在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时期,社会生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已经成为广泛共识。倡导宗教和谐,是各个宗教适应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必然要求。
我们支持联合国第65届会议第34次全体会议通过的设立“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的决议。在即将迎来第一个“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之际,我们经过深入研究和充分协商,决定发表共同宣言予以响应。
一、坚持爱国爱教。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培养热爱祖国的情怀,树立护国利民的志向,为祖国的发展和稳定虔诚祈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道路,共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伟大祖国。牢固树立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在享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既做好教徒,又做好公民。
二、主张平等包容。坚持宗教信仰自由,尊重不同的信仰选择。秉承和而不同的文化传统,承认不同宗教间的差异,尊重各自追求真善美的努力,彼此包容,平等相待,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防止利用宗教差异挑起冲突。加强宗教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消除偏见,避免误解,通过对话和协商化解矛盾,共同致力于构建各得其所、相得益彰、和衷共济、同生共荣的宗教关系。
三、弘扬和谐理念。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的和谐思想资源,参与建设和谐文化。阐释和平向善的教义思想,培育中道和谐的宗教文化,反对宗教偏执和宗教狂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不断探索宗教和谐的实践途径。努力增进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友爱。
四、反对歪曲利用。维护宗教信仰的纯洁性,防止和反对歪曲、利用宗教。反对打着宗教旗号损害他人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反对境内外势力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自觉与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划清界限,与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教划清界限。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在平等基础上开展同其他国家、地区的友好交往,增进人民之间的理解和友谊,反对利用宗教干涉别国内政、进行渗透破坏活动、挑起地区冲突。
五、发挥积极作用。发扬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优良传统,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帮助困难人群,造福社会和民众。鼓励信徒爱岗敬业、尊重科学、诚实守信、与人为善,用实际行动见证信仰。尊重自然,保护生态,追求健康生活方式,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我们一致同意,在每年2月的第一个星期或者前后,佛教寺庙、道教宫观、伊斯兰教清真寺、天主教和基督教教堂,按各自传统或方式,传达不同宗教间和谐与善意的信息,倡导宗教和谐理念。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合作,共担责任,同心同德,携手并进,践行和谐理念,共建美好家园,为维护世界和平、增进人类福祉而共同努力。
中国佛教协会
中国道教协会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
中国天主教主教团
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中国基督教协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录三
中国五大宗教的和谐观
佛教
和谐是佛教信仰学修体系的内在要求。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明确指出,无论是社会生活还是日常修行,目标都应该是追求一种和谐的境界。在佛教看来,和谐的理念和实践,对社会生活和修行生活都有着至关重要的统领作用,能够很好地促进社会繁荣,促使人智慧增长,能够使这个世界变得美好。佛教认为,从人内在的身心,到人与人组成的社会,直至包含人与自然的整个世界,都应该致力于和谐。具体而言,要使我们的身心趋于和谐,就要“自净其意”,而要能“自净其意”,就要“通达缘起”而“法随法行”;要使我们的社会趋于和谐,就要“自他相依”,而要能“自他相依”,就应该“慈悲平等”而“无缘同体”;要使整个世界都趋于和谐,就要“依正不二”,就要体认“无情有性”而“和合共生”。
道 教
道教有着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促进和谐的优良传统,道教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和谐思想。《道德经》强调和谐为宇宙万物的根本法则:“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着阴和阳两个对立面,对立面的和谐统一是事物的常态。《庄子》认为,人的道德修养,就是以“和”为目标。人生最大的快乐就是与人和、与天和。道教继承了老、庄以及先秦其他诸子的贵和思想,《太平经》指出,社会太平的出现,从根本上说,在于和气流行。《正一法文天师教戒科经》指出,无论是天地自然,还是国家社会、家庭伦理,和则安宁,不和则乱。关于如何促进和维护和谐的状态,道教经典中做了深入的论述,总的原则是“顺应自然”,起点是人自身的和谐,由此扩展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教理中包含许多关于和谐的精神内涵:真主的独一性及对宇宙万物的主掌是宇宙万物和谐共存的根本;伊斯兰教对人类同根同源的观点和对宗教信仰自由的态度,反映出伊斯兰教关于人与人之间应仁爱宽容,社会群体间应和谐相处的和谐观;伊斯兰教的五功,严格约束和规范着穆斯林的思想信仰和社会行为,对于营造和谐社会有着积极作用;遵守正道、秉持公道、恪守中道是伊斯兰教对穆斯林的要求;穆斯林所追求的乐园,是最和谐的终极归宿;两世吉庆是伊斯兰教两世并重的和谐观,可以使穆斯林从容处世、和谐生活;伊斯兰教是和平的宗教,坚持并阐扬宣扬正信、主张平等、倡导行善、鼓励求知、救助贫弱、仁慈宽厚、遇事协商、温和谦逊等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有助于消弭纷争,促进融合,实现和谐。
天主教
构建和促进和谐,乃是天主教信仰的根本之一。天主教所理解和倡导的和谐涉及人与自身、人与他人和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些关系与人和上主的关系息息相关,不可分割。按照天主教的信仰,爱天主与爱邻人互为表里,两者缺一不可,与此类似,人与自身、与他人和社会、与自然的和谐与人与天主的和谐亦互为表里,可以说是同一事实的不同方面。依照这样的关系,人间种种和谐便具有一种超性的实质和动机,同时,如果没有人间生活和社会的和谐,人与天主之间的和谐就是虚假不实的。天主教认为,信徒因效法福音中的基督善表,成为社会中和好与和谐的种子和力量,不但自己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和好与和谐,并且通过自己的信仰行为和道德实践,使社会和人世间日益走向和谐。
基督教
基督教是崇尚和谐的宗教,“和好”是圣经最重要的主题。基督教的核心教义是耶稣基督的救赎,其功效是宇宙、人类与神的神圣和好或神圣和解,达到一种神圣的和谐。人通过与神——神圣的爱的共同体和好,实现了人与自我的和好,实现了自我内心宁静与和谐,并在自我和谐中参与人类自我完善和历史进程。基督徒不仅要活出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而且要学会与他人和谐,圣经强调要“爱人如己”和“彼此相爱”,这种爱要从身边的人做起,要普及众人。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实践美好的道德伦理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表现,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与慈善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是基督教的优良传统。此外,圣经中包含了生态学原则以及生态保护的要求,基督徒愿意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做出更多的努力。
——摘自《中国五大宗教论和谐》
(作者:《中国宗教》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