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西藏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今天是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设立两周年,在这喜庆的日子里,我很荣幸参加座谈会并代表我区宗教界人士发言,心中感到无比的激动和自豪。
在党的光辉政策指引下,美丽的雪域高原,即将迎来和平解放60周年的大喜,各民族和睦相处安居乐业。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各教派平等相待相互尊重,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遵纪守法意识显著提高,共创平安和谐西藏。
西藏民主改革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西藏人民充分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力,在经济、文化、医疗等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我作为宗教界人士就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西藏的贯彻落实情况谈谈切身的体会。
西藏的民主改革,推翻了黑暗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制度,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各兄弟省市的无私支援下,通过西藏各族各界群众艰苦奋斗,西藏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一、 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西藏各族信教群众在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享有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充分自由。1、宗教活动场所得到保护和修缮。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保护和修缮宗教活动场所,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帮助解决寺庙僧尼的实际困难。如我所在的林周县先后保护和修缮了38座宗教活动场所,实施了寺庙的通水、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等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广大僧众的生活条件,丰富了僧尼的文化生活。2、西藏各族信教群众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进行正常的宗教祭祀活动和参加各类宗教节庆活动的自由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3、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保护西藏宗教文化,许多藏传佛教经典得到抢救性保护和科学治理,不断加强对宗教典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
二、 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效。通过三年的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和工作组同志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广大僧众树立了正确的祖国观念、政府观念,法制观念和公民意识。寺庙僧尼中已逐步形成了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研修佛法,和睦相处的良好氛围,僧尼能够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开展宗教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和谐寺庙活动,确保寺庙和谐稳定。我作为宗教界人士,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深入寺庙和信教群众,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他们做遵纪守法,爱国爱教的公民,通过法宣教育,我个人也深受教育,坚定了爱国爱教的信念。
在全区各族人民同庆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作为新成长的年轻人,我深怀感激,深为感概,亦深感责任重大。弘法利生推动和谐发展,护国息灾力保小康社会,这是佛法的秉承,佛经经典的授记,也是我们宗教界人士的责任。宗教界代表人士要加强对僧尼的教育和引导,严守寺规戒律,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区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文:曲仲·阿旺强秋丹增江村 作者系拉萨市佛协副会长)
来源:2011年03月29日 西藏日报 /佛教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