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柯桥城隍庙内有一对联:“庙建赤乌二年,市开弘治七载”。赤乌二年是公元239年,弘治七载为公元1494年。于是常有人问起,为何相隔长达1250多年,会不会错?其实古代乡村聚落的“庙”和“市”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即建庙后不一定发展成市。
古代乡村聚落大多建有社庙,是祈求当方平安的土地庙,祭祀的对象一般是没有姓名的土地神,也可能是特色人物,如钱清一村有马太守庙,祀马太守及夫人,村民作为土地神来祭祀。湖塘建杜庙时,掘出一骨,后名七尺庙,庙门挂有“鉴湖第一社”,即社庙。但许多有庙的村落都没有发展成集市,有的庙还建在非村落处,如日铸岭庙,就祀有祈路人平安的土地神,更与市无关。至于大舜庙、禹庙、曹娥庙等,是由官府出资,建在特定地点,不是处在村落中,因而与社庙有别。村落中,佛寺的建造比庙要晚,当一个村落建了佛寺后,社庙的香火可能会渐渐稀落,但建有大型寺院的村落并不多,大多数村落仍以庙为主。与社庙相关,便有社戏;晚上聚会时有社火;还有社日,如唐诗中写,社日时“家家扶得醉人归。”
市的出现比庙复杂。湖塘从轮穗到西跨湖,住宅毗连,号称十里,远比安昌三里长街要长,但没有像安昌那样成为邻村人赶集的集市。上世纪八十年代前,阮社连片的村落面积比柯桥大得多,但集市却在柯桥。据《周礼·地官·司市》:“大市,日昃(傍晚)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早上),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晚上),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凡朝廷设有机构的县级以上驻地,均有市。而村落聚居处自发形成的集市,则称为草市,山会两地最早有记载的草市是唐代元稹《序〈白氏长庆集〉·注》中的:“平水,鉴湖旁草市”,(嘉泰《会稽志》有载)当然实际形成肯定要早,而且当时肯定还有更多未见记载的草市。
村落集市的形成,开始是自发的,如坡塘有笋市,花街有花市,壶觞有鱼市,平水是茶市,下方桥有绸市,有的地方还有蚕市等,均为季节性草市,大多没有专门的“开市”日子。但要成为常年的,由四邻乡人赶集的综合性集市,还有各种因素。有人为的,如安昌开市前先作宣传,然后给赶集人以食物。还会受外来干扰,如唐代杜牧有《上李太尉论江贼书》,提到“江贼掳掠草市”,掳掠后有可能影响该地集市的形成。有时要受政府干涉,如据《唐会要》卷八六,景龙元年十一月敕:“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说明置市还得经批准。
柯桥在汉代置“亭”(行政单位),但置亭不一定建庙,建庙是在三国时期。而在明代,则成为一个“上至山头,下到海头”的综合性集市,而非单一季节性的草市,时间应该说并不算晚。清代,据康熙《会稽县志》,会稽有马山市、皋埠市、樊江堰市、平水市、上灶市、攒宫市、富盛市等。据嘉庆《山阴县志》,山阴有斗门市、下方桥市、东浦市、钱清市、安昌市、柯桥市、夏履桥市,漓渚市等。其中安昌至今有东市大街、西市大街的名称,柯桥有上市头、下市头的名称。 |